以前签的劳动合同现在找不到了有效吗-上海工商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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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签劳动合同签以前时间有效吗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的劳动合同,只要是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况的就是有效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劳动合同解除生效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这个十五日内指的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够三十天后再经过十五天,现在不用单位同意,到三十天劳动者就可以走人?

再过十五天单位就必须给劳动者办理各种手续。

包括解除合同证明,是得在递交辞职报告后等三十天。

才能再和别的单位签订合同?

劳动者的公积金和保险转交手续等原单位给劳动者办完各种关系后就可以缴纳了?

过了三十天以后的十五天之内如果再不给办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而且是免费的。

劳动法就是这样规定的?

他们不办就是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合同法:第七十六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有效;

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仅在聘书、录用通知或其他书面文件中约定了试用期的,视作对劳动合同的约定,试用期的期限视作劳动合同的期限。

同样,仅约定了试用期内薪资,则该薪资被视为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还约定了转正后薪资,则转正后薪资被视为劳动报酬,试用期薪资约定无效。

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支付相当于转正薪资的工资;

但如果用人单位只是口头答应在员工转正后将提高薪水,却没有在任何文件中作出具体约定,也没有具体的数字,试用期薪水就被视为劳动报酬;

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者虚构自己的工作经历、学历,以致用人单位对其工作能力作出错误判断,进而与她!

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有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注意:1、《劳动》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也就是说,无效劳动合同只能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不能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确认。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还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遇到这样的问题时,我们大多都因为不懂法而将无效和部分无效混为一滩,失去了我们维权的机会!

所以在此我建议在遇到这样的问题的时候最好是咨询专业人士最为理想。

倒签合同是有效的,单位将抹除掉其之前未签劳动合同的违法事实,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不利;

按照法律规定,未签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承担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单位的做法,目的在于逃避法律责任?

当然,如果能够证明单位以“不考核”相胁迫,劳动者可以申请撤销该合同,不过事实上劳动者在举证受到胁迫是很困难的;

此外,是否补签合同影响的无外是单位是否要给予双倍工资的问题,如果劳动者并无追究单位该责任的想法,补签也无妨,如果员工希望单位支付的双倍工资,员工可以拒签。

16岁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之一是签定合同的劳动者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合同的一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应从两个方面予以考虑:其一是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其二是十六周岁以下的。

对于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是劳动合同的合格主体,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但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以此为内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对于十六周岁以下的:十六周岁以下的公民一般情况下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的合格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但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履行了审批手续后,可以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必须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张某以假文凭同某经贸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违背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属欺诈行为,使用人单位陷入错误认识,违背了用人单位的真实意思,因此双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你有欠条作为证据,就可以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有难度,可以请律师或者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满意请您采纳,举手之劳,将会让我们继续解决更多网友的提问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